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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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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监管工作,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都对水资源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将始终伴随着水资源短缺的严峻挑战和重大制约。近年来,取用水监管得到不断加强,但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巡视、审计及监督检查不断深入,发现一些地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计量不合规等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多发频发,“重审批、轻监管”“审批、监管”脱节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取用水监管体系,规范全社会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支撑和保障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取用水监管工作重点。一要把握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重点。对水资源论证基础资料是否属实、论证内容是否完备、论证结论是否正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建设项目取用水是否符合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江河水量分配指标、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管控指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