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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7 - 01
1、产品概述RBRD72传感器是26G高频雷达式物位测量仪表,测量最大距离可达70米。天线被进一步优化处理,新型快速的微处理器可以进行更高速率的信号分析处理,使得仪表可以用于反应釜、固体料仓等一些复杂的测量条件。2、原理透镜雷达物位天线发射较窄的微波脉冲,经天线向下传输。微波接触到被测介质表面后被反射回来再次被天线系统接收,将信号传输给电子线路部分自动转换成物位信号(因为微波传播速度极快,电磁波到达目标并经反射返回接收器这一来回所用的时间几乎是瞬间的)。3、特点●透镜天线,性能稳定,天线尺寸小,便于安装;非接触雷达,无磨损,无污染。●几乎不受腐蚀、泡沫影响;几乎不受大气中水蒸气、温度和压力变化影响。●严重粉尘环境对高频物位计工作影响不大。●波长更短,对在倾斜的固体表面有更好的反射。●波束角小,能量集中,增强了回波能力的同时又有利于避开干扰物。●测量盲区更小,对于小罐测量也会取得良好的效果。●高信噪比,即使在波动的情况下也能获得更优的性能。●高频率,是测量固体和低介电常数介质的最佳选择。4、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  价格合理   质量过硬   服务一流专业生产各种物位仪表咨询电话:400-66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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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4
雷达物位计安装注意事项及配备防护罩  雷达液位计是先进的测量仪表,适用于固体料、过程容器或强粉尘易结晶、结露场合。具有低维护,高性能、高精度、高可靠性,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可以适应高温、高压、蒸汽等恶劣的生产环境。非接触式的测量方式,因不与被测介质接触,雷达液位计几乎免维护、无破损、挂料等现象,无配件更换问题、寿命长,且安装简单、标定简单,也不受料仓内气体成分、粉尘、温度变化等的影响。其次针对仪表安装几点注意事项:(1)请预留足够的安装空间(2)请避免强烈震动的安装场合(3)请装在储罐直径的 1/4 或 1/6 处,且距离罐壁最小距离为大于 200mm(4)室外安装可选仪表防护罩进行仪表防护(5)请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 2013年成立,现坐落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是一家集雷达物位仪表研发、生产、销售及工程服务为一体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拥有雷达物位计、超声波液位计、射频导纳物位计等一系列产品,均经过现场多重复杂工况考验,并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煤炭、冶金及食品、医药等行业。专业的选型指导、过硬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产品价格、便捷的供货周期,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价格合理   质量过硬   服务一流专业生产各种物位仪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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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6 - 07
好消息:山东客户购买我司210台雷达物位计!购买的210台物位计中,其中有136台物位计是采用平面锥形天线,用于化工液体介质。其类型是有盐酸、硝酸佛酸、氢佛酸。这些物位计中,还有74台物位计采用平面锥形的设计,该物位计用于球星石墨和鳞片石墨这种固体介质的测量。我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产品研发,尽心满足客户需求,潜心提升客户体验。专业人员为客户检查产品我司拥有成熟的方案、丰富的工程经验、可靠的产品资源、快捷的服务,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仪表产品,及专业化的成套服务。将产品打包装箱我司从“人”、“物”、“事”方面保证用户建设期的预算、工期和运营期的提质降耗、安全运行等。希望与业内伙伴建立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精诚瑞博经过多年实践积累与不懈努力,精诚瑞博凭借自身实力跻身国内物位仪表行业前沿,肩负着推动民族工业发展的企业使命,精诚瑞博期待与您精诚合作,助力双方共赢,共同实现企业跨越与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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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究竟在生产前、试生产前还是调试前?

发布日期: 2022-10-17
浏览人气: 380

关于咨询新建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


内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说到,应急预案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第十五条的要求进行备案,但是也说到,试生产期间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进行制定和备案。针对该问题,有如下几处疑问:1、调试期与投入生产、投入使用的定义区分。现行规范要求调试期从竣工到验收公示,原则不超过3个月,企业已将调试期进行了3个月的公示,各项环保措施到位,那么在这3个月内有间断性生产行为,如每天上午生产,其他时间停工,另外产品有外售,那此种行为是定义为调试行为还是生产行为或者使用行为。2、新建项目的应急预案完成时间是否应该是调试期期间。


答复:企业试生产内容包含调试行为,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在试生产前完成,试生产期间也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究竟在生产前、试生产前还是调试前?

事故应急池一点积水也不能有吗?


目前,涉及到事故应急池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等。参考相关文件,日常情况下,为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事故应急池应保持常空状态。非事故状态下,因物料泄漏、废水处理设施不达标等确需占用事故应急池的情况下,可临时将事故应急池作为缓冲池使用,占用容积不得超过 1/3,并要及时腾空,且应具备在事故发生时30分钟内紧急排空能力。


部长信箱回复汇编


关于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的回复


来信:对使用到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时,各地专家对事故应急池的建设方式和容积计算存在不同的意见,如有些专家认为污水处理系统的调节池剩余容积可以用作事故应急池使用,但有些专家不认可。另外在事故应急池容积的计算上,有些专家认为可以利用企业内的雨水管网、生产车间(在车间出入口设置漫坡形成收集空间)收集部分事故废水,因而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时作为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它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计算,最终得出不需建设事故应急池或事故应急池建设容积较小的结论。由于目前已有的关于事故应急池计算的技术文件中并未对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事故废水收纳方式(是否可以兼用还是只能专用)予以明确,各地环保部门的标准也不一样。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意见?


回复:目前,涉及到事故应急池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等。实践中,有的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利用围堰、防火堤、排水设施等暂存事故废水,有效控制了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企业可参考上述文件中相关要求和计算公式,结合自身特点,设计、建设、管理事故应急池。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事故应急池有要求时,应按相关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有关规定,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使事故废水重力流排入。关于事故应急池是否可以兼用,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企业可参考《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Q/SH 0729-2018),结合自身实际,规范使用和管理。


关于事故应急池咨询的回复


来信:对于非化工类一般工贸企业,但又使用到化学品 在环境应急预案评审的时候,各省专家对事故应急池是否必须具备意见差别很大,有的专家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有的专家却认为不需要,甚至有的环保局也认为必须有事故应急池,而我们国家关于一般工贸企业是否需要事故应急池也没有明确规定。请问是否可以给个具体的指导文件?


回复:“非化工类但又使用化学品的一般工贸企业应急池建设”一事。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应急状态下应当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九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要求,建设项目应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尽可能以非动力自流方式)和应急储存设施,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收集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的需要。从以上法律法规等文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究竟在生产前、试生产前还是调试前?

关于应急预案备案


内容:我公司为计算机组装企业,日常没有生产性废水产生,主要的危险废弃物为灯管、废空桶、废有机溶剂(有时厂房刷点油漆,有少量丝印碎布,所产生的危废总量一年不超500kg,总体环境风险较小。我们也不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名单中。同时,我们自己编制了应急预案,也进行内部演练。请问我们是否要再进行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因为如果要备案,就需要第三方公司来写,和请专家评审,需要一定的费用。另外,是不是只要有危险废弃物产生,就需要应急预案备案?


答复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新《固废法》中,第八十五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事故废水收集措施最好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事故存液池或清净废水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并根据相关设计规范、下游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和易发生极端天气情况,设计事故排水收集设施的容量,且(2)要确保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且(3)通过协议单位或自建管线,能将所收集废水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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