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生态环境部今年第二次“点名”汛期污染问题了。
2022年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1-9月水生态环境形势研判。其中指出,南水北调东线部分地区汛期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地区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亟待加强。此前,8月份的时候,环境部研判上半年水生态环境形势,就曾经重点提到过这一问题——部分地区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不容忽视。
除了2次“点名”,环境部今年还曾经3次发文,对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近年来,城乡面源污染已逐步上升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环境部在管理上引入了“汛期污染强度”,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未来,汛期污染治理将成为环境部一项新的重点工作,由此也将带来许多新的商机。
1 两次“点名”汛期污染问题
每个季度,生态环境部都要发布全国水环境形势研判。每次研判,都要指出当前最大的问题。而今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的两次水环境形势研判中,最大的问题都是“汛期污染”。以三季度为例,今年前9个月,中国的水生态环境形势总体持续改善。
据环境部统计,1-9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6.3%,同比增加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后,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5%),“管住两头”做得还比较好。
但与此同时,水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南水北调东线部分地区,汛期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例如,第三季度,全国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名断面,分别分布在18个省份(见下图),数量较多的省份为云南(9个)、山西(7个)、河南(6个)。其中,陕西省宝鸡市灶火庵断面、山西省长治市龙头断面、山西省吕梁市南姚断面3个断面,汛期污染强度位于全国前三名,分别为水质目标限值的17.7倍、16.7倍、13.8倍。
▼2022年第三季度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针对这些问题,生态环境部将向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发出预警函,压实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责任,督促相关地方核实情况,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如果是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部还将组织相关流域局进行独立调查,督促和帮助问题所在行政区域研究对策,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样,在今年二季度的水环境形势研究中,汛期污染也被环境部点名。
8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上半年水生态环境形势研判。指出部分地区汛期污染强度不容忽视。当时,环境部还公布了2022年上半年汛期地表水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名单。
通过生态环境部的这两次“点名”,可以看出云南和山西的汛期污染问题是全国最严重的。8月份山西排名最多,云南排名第三。11月,云南升至第一,山西第二。
尤其是在第三季度的排名中,全国汛期污染强度前三名中,有两个来自山西(长治市龙头断面和吕梁市南窑断面),可见山西汛期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相信生态环境部的“点名”会推动这些地区加强汛期污染治理,帮助解决问题。
两次下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除了两次“点名”,生态环境部今年还三次发文,对汛期污染治理做出部署。早在2月21日,刚过完年,环境部就发布了,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监测分析汛期污染强度。
环境部表示,近年来,我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旱季“藏污纳垢”、“雨季只收一次押金”问题十分突出。为指导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着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颈,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要求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
所谓“汛期污染强度”,是指汛期某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限值的比值。主要反映监测断面汛期污染程度与水质目标的差距,有利于准确识别平时水环境质量较好、汛期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的情况,分清相关行政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责任。
这个数据的监测其实主要是为以后的排名做准备。实际上,上面提到的两次“点名”,是环境部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两次公布的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的排名。
众所周知,“排名”一直是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政府加强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之前的“地表水质量排名”和“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起到了奇效。2月21日的这份通知,也是生态环境部第一个关于汛期治污的文件,被视为正式吹响了汛期治污的号角。4月份出台了《关于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推动 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的通知》,也对汛期治污做出了安排。
文件规定,加强汛期污染强度控制,因地制宜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省级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应于下一监测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的监测数据上报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门。
其中,精神也与2月份的文件一致,通过“汛期污染强度”的把握来治理汛期污染问题。
5月,随着汛期的到来,生态环境部再次发布,要求紧盯汛期水质明显回升的断面,加强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对于汛期水环境监管,环境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坚决守住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二是加强预防,督促落实污染整治和预防措施;三是做好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引导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尽快向生态环境部报告问题,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生态环境部多次发文做出工作安排,可见生态环境部对汛期污染的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汛期污染治理无疑将成为水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之一。
3“非点源污染已成为制约水环境改善的主要矛盾”
为什么生态部这么重视汛期污染问题,因为这项工作已经成为水污染防治的一大短板。
二十大后,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博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表示,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水环境的理化指标与中等发达国家相当。但与此同时,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
其中,问题之一就是“非点源污染日益突出”。在很多地方,旱季“藏污纳垢”,雨季“只收救活”的现象普遍存在。往往一场大雨就把平时堆积的污水垃圾冲刷进河湖,管理基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张博说,目前,氮、磷已成为长江流域、近岸海域和许多湖泊的首要污染物,非点源污染正上升为制约中国水生态环境可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面源污染得不到有效解决,改善水生态环境的空间会越来越小,最终是不可持续的。”他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在管理中引入了“汛期污染强度”的概念,以区分相关行政区域的面源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乡面源污染防治,降低面源污染负荷。
在生态环境部的推动下,很多地方开始更加重视汛期污染治理。
如浙江衢州在全国首次推出汛期污染强度应用,实现了汛期污染实时感知、科学分析、精准溯源,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水生态环境管理。
今年以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清水水质改善”应用场景中设立“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模块,打通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20个部门50多个数据系统,采集水环境质量、水降雨量、水文、水污染源、水利工程等涉水数据近8000万条。并与18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4座气象站、3座水文站实时数据,形成汛期污染强度实时感知系统。
未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相信会有更多的环保企业加入到治理溢流污染和汛期污染的行列中来。